惡劣天氣安排
惡劣天氣上課安排

學院為保障各學員人身安全,擬定以下惡劣天氣安排:

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生效時或
「極端情況」警告下
上課安排
在上課期間發出 立即停課。
於上午7:00時有關訊號/警告仍然生效 全日課及下午2: 00前的課堂將會取消。
於中午12:00時有關訊號/警告仍然生效 下午2:00或以後至下午6:00前的課堂將會取消。
於下午4:00時有關訊號/警告仍然生效 下午6:00或以後的課堂將會取消。
「黃色」或「紅色」
暴雨警告訊號
上課安排
在辦公時間前發出 在當時的交通及天氣情況許可下,同學應如常上課。
在辦公時間內發出 所有課堂將繼續,而學院辦公室亦會如常運作。
「黑色」暴雨警告訊號 上課安排
在上課期間發出 繼續上課至該課堂完結。
於上午7:00時有關警告仍然生效 全日課及下午2: 00前的課堂將會取消。
於中午12:00時有關警告仍然生效 下午2:00或以後至下午6:00前的課堂將會取消。
於下午4:00時有關警告仍然生效 下午6:00或以後的課堂將會取消。
  • 學生應注意,教育局及職業訓練局發出的通知不適用於本學院。
  • 因惡劣天氣影響之課堂,學院將視情況保留取消課堂或將課堂改期的權利,而不會安排退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