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位空缺

項目主任

Location: 綠在安定及綠在湖景 (Ref: G@OTWK – PO)

Posted: 2025-05-21

職責

  1. 負責項目管理,擬定服務發展方向及工作計劃,確保符合服務合約要求;
  2. 推行服務計劃,監察「回收便利點」各類服務的日常運作;
  3. 督導及監察員工表現、培訓新員工,執行一般財務管理及行政報告工作;
  4. 檢討服務計劃成效及指標,提出需要改進建議;
  5. 與地區伙伴加強聯繫,推廣服務及建立回收網絡;
  6. 與環保署保持緊密聯絡,了解最新政策方向,配合服務推行和發展;
  7. 每星期工作44小時,需輪班當值;

入職要求

  1. 大專或以上程度,具2年或以上管理及督導經驗,並有地區減廢回收服務經驗;
  2. 具良好中、英文書寫及閱讀能力,善於溝通,成熟,能獨立工作;
  3. 曾任職環保或回收相關行業優先考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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